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对污水消毒粉采购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有能力提供产品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报价。
1.公示时间:2021年1月25日-2021年2月18日。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2月19日09:00(北京时间)。超过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文件递交后概不退还,逾期送达(以签到为准)、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评标开始时间:2021年2月19日09:00(北京时间)。
4.评标地点: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3号楼旁活动板房后勤处3办公室。
5.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拒绝传真、电邮、电话形式等其它形式)提交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后勤处办公室,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
6.有关本项目的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网、院外网通知,请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投标文件壹正三副。
联系人:谢先生 0591-83259562。
二、供应商须知
1.资格标准: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采购方式:院内公开招标
2.1采购方组织的院内公开招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2成交原则:
2.2.1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名次,并最终确定中标人。
2.2.2定标:评审小组选定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
2.2.3评审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评审小组判断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2.4评标结果公示:公开招标结果将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网、院外网的公告栏目内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授予中标通知书。
2.3签订合同:
2.3.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须来我院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2.3.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3.3结算说明:按批次以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货物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全额正规发票后,在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本批次货款。
3.综合评分表(满分100分)
序号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 |
投标报价 |
60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
2 |
保证措施 |
5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消毒粉供应保证措施完善性、及时性、提前性,由评委横向比较后在1分-5分之间进行评分,未提供说明的本项不得分。 |
3 |
技术支持 |
4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支持方案的详细、合理、齐全情况,由评委横向比较后在1分-4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须包括投标人能协助维护医院现有消毒剂自动投加设备正常运转,维护及维修,未提供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
4 |
培训方案 |
4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现场技术培训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实用性等方面由评委横向比较后在1分-4分之间进行评分,未提供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
5 |
质量保障 |
4 |
根据投标人对所投产品质量保障承诺等方面的可靠完善性,由评委横向比较后在1分-4分之间进行评分,未提供说明的本项不得分。 |
6 |
企业认证 |
1 |
投标企业具有企业信用等级AAA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
7 |
1 |
投标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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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 |
投标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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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 |
投标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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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业绩 |
5 |
投标人每提供一个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同医院污水处理使用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粉消毒方式的消毒粉采购合同复印件得1分,满分5分。未提供合同复印件的本项不得分。 注:同一家医院若有多份合同的亦只算一份。 |
11 |
满意度 |
5 |
根据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含)起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所承接的消毒粉供应服务项目获得同类单位对其服务评价的意见情况进行评分,投标人每提供1个不同单位出具的服务评价意见为满意的得1分,满分5分。 注:该评价意见格式自拟,可由用户单位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同一个用户的评价意见若有多份的亦只算一份。需同时提供评价意见、消毒粉供应合同复印件。上述材料未同时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12 |
响应计划 |
4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供货响应计划方案的详细完整、可操作性,由评委横向比较后在1分-4分之间进行评分,未提供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
13 |
售后服务 |
5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机构人员资质情况、专业人员配备的详细、合理、齐全情况,由评委横向比较后在1分-5分之间进行评分,未提供说明的本项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保中心出具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交证明。上述材料未同时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三、招标项目具体要求
1.项目概况:根据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医疗机构污水排放的相关要求,我院1-6号楼产生的污水需添加污水处理消毒粉消毒后方可排放,因此需采购一批污水消毒粉。
2.资质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
2.2具有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2.3具备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凭证或备案登记表。
2.4具备消毒产品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本项目招标控制单价为142元/桶(1kg/桶),全年预计采购3240桶(1kg/桶),招标控制总价为46008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陆万零捌拾元整)。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4.采购内容:
4.1产品名称:污水处理消毒粉。
4.2一年预估采购数量:3240桶(1kg/桶)。
4.3主要成分:单过硫酸氢钾复合盐含量19%-25%,有效氯含量40%-48%。
4.4性状:白色粉末状,无刺激性气味,常温可储存24个月,易溶于水。
4.5投药设备:1号楼加药机(福州洁晟环保200-HJ)、3号楼加药机(成都恩帮RX-400-HJ)。
4.6技术和服务要求
(1)每吨污水处理药粉使用量小等于10克。
(2)药粉须适配我院的2台加药机。
(3)加药处理后的污水须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关于综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4)产品质保期不少于1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均要求免费更换。
(5)中标人须负责我院2台加药机的日常运转维修维护工作。
5.接院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之内中标人将产品送到指定位置,每批次的送货数量、时间须提前由采购人确认后方可送货,否则因此造成的费用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储存等并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复杂情况(例如恶劣天气)和福州地区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问题。中标人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运输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成本及风险。
7.若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不符,并存在以次充好的情况,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直接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造成的损失及其责任。
8.每批次供货均须提供出厂检验报告或其他质量证明文件。产品的各项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最新的且已实施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9.中标人必须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产品的生产、供货、运输、仓储、保管、配合验收、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各种意外,其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中标人需在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解决问题和采购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在投标文件中请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11.中标人将货物运送至指定的地点,经院方后勤处检验合格后,配合采购人的货物存放、入库等工作。
12.采购人如有必要可以随机对提供的货物进行实样抽检,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检测不合格视为验收不合格。如验收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中发现货物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中标人必须无条件的重新生产满足本次采购需求的货物,并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13.本项目签订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14.投标人必须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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