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清洗消毒二次供水水箱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清洗消毒二次供水水箱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洗消毒二次供水水箱;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清洗消毒二次供水水箱)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营业执照具有上述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釆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次采购非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 亦淘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8月17日16时00分到2020年08月2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8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118号中星国际7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8月2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118号中星国际7楼)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清洗消毒二次供水水箱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月28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AC2020157-FS0053 二次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项目流水号[2020]06527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清洗消毒二次供水水箱
釆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清洗消毒二次供水水箱,清洗消毒次数2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各项权利义务完全履行完毕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营业执照具有上述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次采购非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r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报名时提供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到aochenzhaobiao@sina.com注明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审核,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拒绝接受。报名资料审核合格后,供应商需填写由代理机构提供的电子版《报名供应商登记表》,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邮寄到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售价:本次釆购文件售价为500元/包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8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118号中星国际7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8月28 H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118号中星国际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其他材料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3.2供应商近一年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凭证,供应商近一年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为准);
3.3 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 址: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20号
联系方式:王晓霞德勒黑0471—3283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118号中星国际7楼
联系方式:焦静 0471-367702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 址: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20号
联系人:王晓霞德勒黑
电 话:0471—328300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118号中星国际7楼
联系人;焦静
电 话;0471-3677025
电子邮件:aochenzhaobiao@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