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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人民医院污水处理外包项目招标

发布人:秀霸二氧化氯消毒剂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1日]

“污水处理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11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0C00176

项目名称:污水处理服务外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50,000.00元

最高限价:¥65,000.00元

采购需求:

分包号:1
分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分包内容 ¥65,000.00 1
最高限价总计:¥65,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重庆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项目类别:废水)甲级资质(不含临时资质);

2. 具备重庆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生活废水处理)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本次招采的污水处理站外包服务,包含的日常运营管理采用“全权委托负责制”,主要包括为处理站配置合格的操作工、维修人员,提供设备维修(含应急设施设备)和设备保养及相关工具,提供污水站正常运行所需药品及维修维保材料,保证污水达标稳定排放,并符合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0年11月20日 至 2020年12月11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年12月11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11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0年12月11日 10:00

开标地点: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潼南区人民医院

采购经办人:杨先生

采购人电话:023-44586255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潼南区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023-445862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郑先生

代理机构电话:023-44590163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44586255

九、附件
污水处理服务外包.docx.docx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标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成交中标人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服务期

污水处理服务外包

1

65

1

注:本项目设总价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65万元。投标人的总价报价不得高于规定的总价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项目服务要求(以下技术参数由采购人提供,若有疑义请依法向采购人提出。)

(一)项目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4、《环境监理实用手册》

5、《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1105-2020

6、《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2019

7、《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

8、《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发[2003]197

9、《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环办水体函〔202052 号)

10、《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 202052 号)》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位置:重庆市潼南区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

2.日处理医院污水共约300吨,服务期为一年。

3.医院污水处理运营服务内容:

1)、派遣专业的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驻场操作运行管理污水处理系统。

2)、负责提供污水处理消毒药品。    

3)、负责污水处理的日常记录工作和清洁工作。

4)、负责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维修。

a.除化粪池以外的格栅池、生化池、进出水管网等的清掏:每半年1次;

B.设备防腐处理:每年不低于2次;

4.医院污水处理要求

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营管理采用“全权委托负责制”,主要包括为处理站配置合格的操作、维修人员,提供设备维修(含应急设施设备)和设备保养及相关工具,提供污水站正常运行所需药品及维修维保材料,保证污水达标稳定排放。

每日工作项目:(考核)

1)检查清理除化粪池以外的格栅池、生化池等池的垃圾;

2)检查进出水池液位是否正常;

3)检查设备各生化池内的水位控制器动作是否正常,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修复调整;

4)检查控制柜的所有自动、手动功能是否正常,如有故障应及时排除;

5)清洁检查控制柜内的继电器、接触器、短路保护器、变频器、帕氏流量计等电气元件技术性能是否良好,如有误差应及时维修或调整;

6)检查控制柜的液位信号、工作指示信号及报警信号是否正常,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7)检测机电设备的工作运行电流并作记录,如有异常应及时检查原因并修复;

8)检查并调整设施的处理废水量;

9)检查污水站中的所有工艺管理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如有异常应及时修复或采取相关应急措施;

10)检查污水站中所有阀门是否运行正常,并及时维护;

11)清理污水站中的垃圾,并保持地面和箱体清洁干净无锈蚀。

12)检查各生化池填料、活性淤泥、回流淤泥、浮渣、PH值、含氧量等各类生化指标是否异常,并及时维修。

13)按规范启闭污水设备系统、污水除臭风机系统消毒药投加和进行污水运行记录、自测、送检工作。

每月工作项目:(考核)

1)清理水泵内的污物、流量计等以防堵塞;

2)调整和加固水泵底座及相关固定连接螺丝;

3)检查电机绝缘电阻、紧固电线连接螺丝、电机等固定螺丝并作记录;

4)检查水泵提升功能是否完好,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换;

5)对曝气机进行过滤网、油量、轴承等清洁检查保养,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换。

6)配合采购方第三方污水监测送检(含周、月、季度、半年、年度)必须检测的排放水指标项目。

7)统计月排放污水、自来水、消毒药用量、检测指标合格率、用电消耗等报表。

8)检查和校验排放口超声波流量计、PH检测仪、活性氧监测仪、污水处理站相关标识、标牌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9)总结当月污水处理运行情况及进行下月工作计划,并当月相关资料归类存档。

每年工作项目:(考核)

对污水处理生化池系统、机电设备系统、进出水管网系统、除臭排气系统、消毒投药系统等每年一次大保养维护;

每年配合医院办理污水排污许可证所需的相关污水运营数据资料等工作。

统计汇总全年所辖污水处理站运营资料并装卷交采购方存档。

5.人员配置

投标人必须按国家相关规范和采购人工作需要配置足够人员,每个岗位要有人员配置明细情况。

根据岗位不同所上岗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持证上岗并上墙公示。

中标承包方因人员配置不足,不能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给采购人造成影响和损失,采购人要求期限整改仍不到位时,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项目最低人员配置为常驻运维人员为2人,设备维修技术人员1人每周上门一次。

运维人员必须持有《污水处理工证》。

从事电工、电焊等相关维修维保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上岗资质。

 项目人员配置表

部门

  

人数(名)

运维人员

2(常驻)

技术人员

1(可机动)

合计

3

其中:

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运转,协调各方面关系;

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整个污水站的工作,解决污水处理运营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

其他运维人员配合工程技术人员做好污水站的日常运行等具体工作。

6.污水处理系统日常管理

1)岗位培训

a.选择经验丰富、敬业爱岗的工程师、技师和操作工人

b.进行系统的岗前培训

c.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d.定期考核和持续培训

2)设备管理

a.系统调查污水站所有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

b.建立设备、设施档案资料

c.制定设备、设施维修、巡检、保养制度,并严格执行,维持设备的最佳运行状态

d.定期安排污水站大修,结合采购方生产实际情况进行大修工作

e.分解、细化各项工作

3)消耗品管理

a.详细统计消耗品的数量、型号、购买地点及方式等

b.及时购买、备存各类消耗品

c.密切注意消耗品市场行情

d.做好消耗品入出库管理工作

4)能耗管理

a.按最佳工艺控制条件,合理利用各种能源(水、电、汽、气、油等)

b.严格巡回检查制度,严禁跑、冒、滴、漏现象,严禁设备空载运转

c.合理调度,使设备满负荷运转,节水节能。

d. 定时统计汇总分析污水处理站能源及相关药品消耗。

5)安全运行管理

a.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人

b.实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

c.做好劳保护具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工作

d.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工作

e.持续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6)应急管理

a. 建立污水处理相关应急预案

b. 定期进行污水处理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

c. 做好相关应急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d. 配置充足的污水应急所需的工具、水泵等相关器材和设备。

7.污水处理系统日常运维

投标方须针对现场技术要求提供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运维技术方案》和《运维管理方案》。

1 巡检、点检、维护、污水处理过程中发现问题时,指派专人负责,可以及时解决的立即组织人员现场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应作好记录并及时反应、跟踪处理。直到设备正常为止。

    除规定的点检外,定时对各系统进行巡查,其中应加强生化系统,混凝沉淀系统,格栅系统、消毒系统等。定时填写巡检记录。

    有其它工作时将所负责工作安排好方可离去。设备巡检时,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随身携带好像胶手套及螺丝刀等工具。

2)运行前检查

a.巡查污水处理站所有的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待机状态,看各池液位,确认哪些需要开机处理。

b.检查配药中心地面防腐层是否完整,后来安装的设备是否补做了防腐层。

c.检查各仪表(流量计)的设定范围是否合理。

d.检查栏杆、扶手、盖板是否安装齐全、牢固可靠,人易接触到的转动设备

是否带有防护罩、防护网,检查生化池污水检查井盖板是否完好。

e.检查设备、管道、电线安装完毕。

f.检查设备类型、编号、就位状况与记录情况一致。

g.落实动力电源供应情况。

h.检查各种所需药剂是否充足,检查设备是否加足了润滑剂及防锈剂。

i.检查主要人行通道是否畅通,对横跨主要通道的管道是否做了保护措施。

j.检查安装施工产生的垃圾是否被清除。

3)定期保养

    一般情况下,设备连续运转一个月或停机一个月后重新开机应保养一次,润滑油首次使用运行50~100小时需要更换,以后第三个月更换一次,不得过满或欠缺。包括如下内容:

检查所有轴承以及电机润滑是否良好。

检查接头及管路是否阻塞、泄漏和损坏。

阀门仪表是否有损坏或其他缺陷,是否需要更换。

管道和阀门是否畅通、有无泄露。

检查电控箱接头有无变色、发热、异响、损坏。

检查投药系统是否清洁和投药阻塞。

制定完备的设备维修方案

1)维护项目

a.对所有设备,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使之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b.对所有构筑物进行清理维修,使之能正常运转,发挥正常功效。

c.保持设备的清洁与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定期、定时擦抹设备上的灰尘、

紧固螺丝适当的涂抹润滑油或黄油、清理杂物以免吸入设备内)

d. 对各生化池进行出渣清掏或医疗垃圾处理时应严格按照环保管理要求,实施单位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合同及相关资质交院方备案),并妥善保管好清除物流向书面证明。

8.其他约定

1)制定妥善的污水处理站移交方案,双方确定移交的污水处理工程和设施、设备是合格、有效的;

2)每月根据运营托管考核情况及三方监测合格报告为运营费用结算依据,月考核得分95以上,支付上月费用的80%,剩余20%在服务周期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再行支付;

3)承包期内涉及到污水站改扩建,设备更换(维保不当除外)或增加(包括备用应急设备),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4)运营维护单位原则上应不改变原有污水消毒工艺,并且不得对环境和操作人员造成安全隐患和二次污染;如运营维护单位可提供更科学优化的处理工艺,需预先提交方案,待招标人组织相关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费用由运营单位自行承担。

5)环保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及上级领导部门工作检查时,运营维护单位应配合医院做好相关工作汇报和解释、书面资料准备工作;

6)应制定完善的污水处理管理制度、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理制度,确保医院污水排放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7)配合医院等级复审和评级准备污水处理相关的材料。

8)疫情发生或污水应急事件时做好污水处理运营相关工作和应急工作,并确保按环保要求达标排放。

9)因中标方运维期间造成污水不达标所引起的责任及经济处罚由中标方承担。

10)中标方在运维期间,必须严格按污水处理站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并保证人身安全。在合同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中标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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