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满洲里市委、政府的总体部署,满洲里市红十字会积极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汇集社会爱心力量,认真做好社会各界捐赠款物的接收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接收捐赠的物资类别
(一) 防护用品
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平面型)、丁腈手套、橡胶手套(7.5#弯型麻面)、医用连体防护服(1422A胶条型)、防雾护目镜/防护面罩(3M)、医用靴套(过膝超厚款)、隔离衣(130*140)、胶靴、医用帽子、全面型呼吸防护器(6800)、呼吸面屏(FF01)等防控疫情的防护用品。
二氧化氯泡腾片(10%)、速干手消液(主要有效成份过氧化氢)、酒精(95%)、抗菌洗手液、3%过氧化氢、含氰消毒粉、文华消毒片等防控疫情的消毒类用品。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核酸提取试剂等。
奥司他韦、免疫球蛋白(丙种球蛋白)、α-干扰素、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硫酸钠、阿比多尔、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片、金花清感颗粒、金叶败毒、莲花清瘟胶囊等药品。
背负式充电超低容量喷雾机(器)、过氧化氢气溶胶智能消毒机、全自动红外体温监测仪、手持式红外线测温仪、正压式送风系统、有创呼吸机、无创呼吸机、除颤仪、紫外线消毒灯、紫外线空气消毒机、生物安全柜、负压病房、车载呼吸机、移动DR、空气消毒机、移动空气消毒机、负压救护车等医疗设备。
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合法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包装完好,无污损,暂不接收境外捐赠。
一、接受捐赠单位为:满洲里市红十字会。
捐赠物资地址:满洲里市党政机关办公大楼1344室
联系电话:0470-6262194 18604708281 18647067294
联系人:高雯婷 金 妍
二、满洲里市红十字会接收捐赠爱心款项账户
接收捐款开户行户名:满洲里市红十字会捐款专用户
账号:0606 0825 29 0000 82548
开户行:满洲里工行合作区支行
地址:满洲里市党政机关办公大楼1328室
联系电话:0470-6262360 13848508599 13347028345
联系人:张冰 薛金艳
三、捐赠款项、物资的使用
(一) 接收的捐赠款项、物资专项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满洲里市红十字会将为捐赠的单位和个人开具捐赠凭证,按照捐赠单位和个人的意愿,专项用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柒的肺炎疫情。
(二) 满洲里市红十字会将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接收和使用捐赠款物,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竭力为广大爱心单位和爱心人士做好服务。
注:接收捐赠物资所需材料
1、捐赠意向书(注明捐赠单位、捐赠意向、数量、价值、有效期、是否需要开具公益捐赠发票等)。需要开具公益捐赠发票的,需提供捐赠物资公允价值证明。捐赠者采购物资捐赠的,需提供采购发票。
2、捐赠非药品类物资需提供产品合格证、物资照片等相关材料。药品类物资需提供厂家资质、药品质检、注册、审批等相关材料。
满洲里市红十字会
2020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