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FFFJ02105
项目名称: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污水站药剂配送及投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7.3405 万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含滨湖医院、西区、体保中心)污水站药剂配送及投药服务,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1年,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后2年合同,合同1年1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8月28日09:00至2021年09月02日17:30
2.地点: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
(1)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922。 4.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7日10点00分
2.提交(上传)响应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7号谈判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07日10点00分
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7号谈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谈判现场。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淮河路390号
联系方式:138661171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1)配送地点为: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合肥市滨湖医院、合肥市第一人民西区(含体保中心)污水站;
(2)在医院污水站工作人员的配合下自行组织投药工作。
(3)消毒效果: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粪大肠菌群数和其它病原菌的排放指标,消毒后粪大肠菌群数小于100MPN/L,其它病原菌不得检出。
(4)全天候24小时响应医院药剂配送需求并按采购人要求送货到位并进行投放。。
(5)成交供应商投放的消毒产品须具有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登记表、有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含“CMA”标识)。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上述资料进行查验。
(6)成交供应商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具有与具有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运输公司签订的运输协议,运输资质范围须涵盖服务需求所有的药剂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8类));为本项目配备的货物运输的人员须具备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三人高级环保工程师。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上述资料进行查验。
(7)一切因药剂因素造成的污水排放标准超标的环保处罚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无偿予以处理直至排放标准达标(标准应达到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滨湖医院、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区(含体保中心)排污许可证的相应要求)。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所需投放的药剂量,采购人预估如下:
(1)院本部污水次氯酸钠药剂(≥10%水剂)/60t,絮凝剂PAM25kg;
(2)西区(含体保)二氧化氯药剂(A粉剂,B活化剂)/1092组;
(3)滨湖医院单硫酸氢钾消毒粉(≥23%)/13.5t,次氯酸钠药剂(≥10%)/43.8t,硫代硫酸钠0.5t。
上述列明的药剂数量均为预估量,供应商须按上述预估量同时报每种药剂的综合单价及总价。总价(最终承诺报价)作为本次定标的依据,综合单价(最终承诺报价优惠后的综合单价)作为据实结算的依据(综合单价成交后不变),成交供应商每月按照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累计结算金额不超过本项目预算。供应商须综合考虑成交后可能出现的实际投放量与谈判文件估算量之间的差距,采购人后期仅根据磋商文件列明的方式据实结算,不再追加任何其他费用。
本项目各项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次氯酸钠水剂综合单价(A):1500元/吨,PAM综合单价(B):11.8元/公斤,二氧化氯药剂综合单价(C):(A、B药剂为一组)65元/组,单硫酸氢钾综合单价(D):7万元/吨,硫代硫酸钠综合单价(E):2860元/吨。供应商所报的每种药剂综合单价不得超过上述最高单价,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否则响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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